城市道路设计中需要改进的问题
本站 2019/9/11 10:56:03
城市主、次干路的迅猛建设已告一段落,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在各城市开发区建设中,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城市老区拆迁、旧路改造,新路开建已开始提速。先前设计中的种种问题由于时间的紧迫性而疏忽造成的大都已暴露出来。在国家号召建立创新型、节能型社会、绿色环境社会的今天,设计者需要不断的学习、总结和与思考城市道路设计新理念,为城市道路在新时代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城市道路;设计;创新
1、设计前的准备不足
由于一定的原因,设计者在接到工程任务时,前期的线性设计、断面设计、现场观察等准备时间非常有限。特别是形象工程,为了赶工期,设计者就住在项目现场,一边设计边施工。在这样紧迫的时间里要完成整个工程的设计任务,专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论证工程的可行性,设计人员也没有时间去创新。在这样的情况下,设计者就难免去套规范、套图纸,设计出来的东西千篇一律,没有一点新意。再者,由于设计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僵化,没有激励员工去创新的机制。接到工程合同时,就简单的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合同内规定的任务。这样做出来的项目科技含量低,创新不够,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的施工技术和方法不够重视。
2、设计中浪费及不合理问题
2.1道路横断面设计
从事城市道路设计的工作者都会知道,城市横断面设计过于保守。这样的断面设计给国家带来的巨大的材料浪费、经费投入和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第四章第三节机动车车道宽度规定:当计算时速不低于40km/h时,机动车道的宽度为3.75m;当计算时速小于40km/h时,除公交车停靠站外,其余机动车道宽度均为3.5m。该规范规定的机动车道宽度是采用前苏联的波良可夫公式计算而来的。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采用波良可夫公式处于保守的安全考虑,而现在随着ABS、EBD、JPS导航以及CCS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再加上车辆性能的整体提高,还依旧按照波良可夫公式计算道路宽度也不合时宜;何况,波良可夫公式计算而来的车道宽度是以大型车辆的车身宽度为基础的,而城市交通中的主力军是小汽车;再者,车道过宽,会给一些行车素质不高的人随意超速、超车、变道等违章行为提供了便利,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这些隐患而产生的。
2.2公交车站设计
公交车站的设计也是一个很头痛的事情,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中的公共汽车与电车站距的规定:市区线为500~800米,郊区线为800~1000米。有些市区线,特别是旧城区改造的路线,由于受到线形、交叉口、路边建筑物等因素的影响,车站的间距若必须在500~800米之间,这样布置的公交车站在实际中应用会不太合理;郊区线,特别是在建设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建设的郊区线,若一定要按照800~1000米设置公交车站,会带来极大的浪费。这样的郊区线主要是方便乡里进城,平时人步行的很少,遇到有行人要坐车,完全可以招手上车的;再者,城乡一体化进进程的速度主要由政府部门控制,在一些城乡距离较近,发展较为平衡的区域路线上可适当设置公交车站;而在较为偏僻,经济发展有较大差距的区域的路线上可以先不考虑设置公交车站,等需要时再设置。即使按最大间距1000米设置车站,以一条20公里长的线路为例,就得设置22个公交车站。而这些车站平时几乎用不着,修建这么多公交车站就自然属于浪费了。笔者曾经做过大量的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区内道路设计,也对这些道路做过设计售后服务工作。通过笔者调研发现,那些暂时没有必要设计公交车站的路线上的公交车站在道路修建好三、四年的时间内几乎没有用过,好多公交车站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晒后,有的锈迹斑斑,有的严重变形,还有的被不法分子割走。
2.3盲道设计
盲道的设计、建设和使用体现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它也是判断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由于人性化考虑的疏忽,盲道步砖和盲人专用通道在设计和施工中是一个经常被忽略的部分,这给盲人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自08年奥运会的举办以来,各地开始大量翻修人行道,增加盲道步砖的设置,设置盲人专用通道。这样的大动翻修不进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给人们短期的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
3、设计理念落后
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是为人们出行方便服务的,在经济不发达、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年代,城市道路设计的更多的是出于车辆行驶安全和工程质量方面的考虑。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的设计在满足其主要使用功能外,还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要。现在城市道路的设计已经不是仅仅一条路的设计了,它是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的综合体。在设计中应以大力发展以大型公交车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公共交通,合理设计道路的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将雨水、污水分排后自动收集处理后并重新利用,绿化景观设计要符合当地文化特点,贴近市民生活。
4、结束语
面对新时代下的新理念的城市道路设计,设计人员要不断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思考、不断总结,积极主动应对设计规范中不合理的规定。(王志永)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2]《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GB502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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