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城市道路竖向标高规划设计
本站 2020/3/20 10:40:29
山地城市道路竖向规划设计工程性较强,牵涉到的学科比较多,本文对自己多年来在设计工作实践中所获得的一些工程经验进行阐述。
关键词山地城市 道路竖向标高设计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由于地形地貌复杂多变、高低起伏,山地城市在道路竖向设计中,除了遵循一般城市建设的共同原则规律外, 还应结合用地竖向、土方工程、管线规划等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如何使山地城市道路竖向设计更科学、更合理,是一件值得好好研究的事情。本人从事城市道路设计工作多年,在这方面深有感触,详述如下:
1一般原则
(1)纵坡拟定原则:从汽车行驶方面来考虑,为确保道路行车安全、舒适,城市道路纵坡宜缓顺,起伏不宜频繁。道路纵坡度i的取值宜符合如下条件:0.3%≤i≤2.5%。i=0.3 %是保证路面雨水能顺利排出的最小排水坡度,在雨水多且雨季长的地区,道路竖向设计要特别考虑到下暴雨时的路面水能顺利流出,此时应选取适当的i值以减少路面积水现象的发生。i=2.5%是自行车的最大爬坡度,一般城市道路上自行车较多,其爬坡能力不如机动车辆强,在城市道路竖向设计时,宜考虑按自行车的爬坡能力控制道路最大纵坡度。但在山地城市道路设计设计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采取较大的纵坡。
(2)线位标高确定原则:线位标高应略低于临街建筑物的地坪标高,以保证临街建筑物出入口的纵坡平缓和建筑物向路面的横向排水通畅。线位标高是指道路中线的路面设计标高,一般应比临街建筑物的地坪标高低20~30cm,如果高差相差太大,将导致临街建筑物出入困难。道路标高不可随意确定,宜比原地面高程略高或略低,避免大填大挖。只有因地制宜地进行竖向设计,才能大大减少路基土石方和路基防护工程的数量,和尽可能地做到全线土石方平衡,降低道路工程造价,才能使道路更易于与原有临街建筑的立面布置保持协调[1]。
2道路竖向与用地竖向相结合道路竖向是确定城市其它用地竖向规划最重要控制依据之一,也是规划管理的重要控制依据之一。基于它的地位和作用,要求道路竖向规划,既包含自身技术要求,又强调与其它用地竖向上的协调。具体之,道路竖向规划与平面布局紧密相联,相互影响,平面线型变化往往取决竖向高程变化,在控规中通常可采用调整平面布局来解决竖向中矛盾关系。特别是山地城市道路竖向规划,应与平面规划相互反馈、交叉进行这是优化方案必由之路;城市中已确定控制高程如现状道路、铁路、对外公路、主要景观点以及防洪(潮)堤高程等都将成为道路竖向规划基础;城市道路服务于各地块,只有竖向规划结合才能满足用地交通需要,对于山地城市来讲,道路的断面可设计在不同标高上,直接为地块功能服务,同时也为景观视线通廊创造条件。除外还必须为无障碍交通提供条件。
3道路竖向与土石方工程相结合土方合理平衡是竖向设计的一个原则。所谓合理是指竖向规划设计在满足建筑物布置、排水、交通等要求情况下,填挖方量达到最小,土方运距最短。一般在地势平缓区在考虑道路竖向设计标高时尽可能与原地形相适应即可,而在山区地势高低起伏的地区,在考虑道路竖向设计标高时必须结合土石方工程进行设计,正确处理好挖、填关系,在考虑挖、填关系时,应立足少填少挖,填挖接近就地平衡。如果自然地形、变化较大,必须进行较大的挖、填方才能满足道路竖向布置要求时,应在保证挖、填方总量最小且达到基本平衡的情况下,
遵循下列几项原则:
(1) 多挖少填。由于填方不易稳定,且往往导致道路路基处理工程量增多。而挖方区则可降低路基工程造价,如果弃土方便,可考虑多挖少填。
(2) 重挖轻填。就是把重型建、构筑物放在挖方地段,而把轻型道路、铁路等放在填方地段。
(3) 上挖下填。这有利于创造下坡运土的条件。
(4) 避免重复填挖。
4道路竖向与防洪排涝相结合城市规划设计中不同性质的用地,其防洪要求并非只有单一的标准。如规划中的生态湿地,其位于河道沿岸的滩涂地,属于行洪区,其用地性质定位必然是与水体紧密相连,而且在受淹后无明显损失,因此这类用地在发生洪水时可以受淹(用于生态循环湿地处理系统的湿地则为不可受洪水冲击的地区),换个角度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地块受淹也可以是一种自然景观。又如一些重要的居住区、商业区及工厂企业,其用地定位较高,各种建筑设施受淹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进行竖向设计时必须满足20年一遇的标准。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规划时必须对规划用地的不可受淹地区作出划分,把地块范围内规划为建设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储备用地及重要的节点景观区作为不可受淹地区;一般的生态湿地、绿化用地、水景湖泊等用地作为可受淹地区。对于不可受淹区域,进行道路竖向标高设计时,其周边的路网标高将满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地坪标高满足规划要求;对于可受淹的区域,区域外围的路网需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当然一般来讲山地丘陵地带的地势较高,又地处河涌的上游,一般不易受洪涝威胁,因此,对山地城市道路竖向标高的控制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①尽量利用现有地形坡度,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②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使道路的通过最大限度的减小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道路的通过要与当地的景观相协调,尽量保持通视走廊的完整性,同时可以考虑形成新的通视走廊,美化城市景观。
5道路竖向与管线规划相结合按照管线综合布置的一般原则,小直径的管道须避让大直径的管道;可弯的管道须避让不能弯的管道;新设的管道须避让已建的管道;临时性的管道须避让永久性的管道;有压力的管道须避让自流的管道。根据这些原则,道路下管线的埋设顺序一般较浅为给水、煤气、电力、电讯、有线电视等管线,较深的为雨水管,最深的为污水管。而城市的污水管网为统一的排放系统,即从城市上游一直敷设到下游,直到进入污水处理厂中,最后处理排放,而在山区由于地势高低起伏,道路竖向标高如果太过于迁就现状地形将造成管线埋深过高或者无法利用重力流排放等问题。另外,如果道路竖向设计标高没有结合管线规划进行统筹考虑也可能使一些可以浅埋的管线处于地下水位以下,从而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和保护性工程措施。基于这些原因,在地形地势复杂的山区,兼顾到管线规划的因素,道路和地坪的竖向标高在设计上应给予充分的考虑。结论山地城市道路竖向设计是一项复杂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其合理、经济与否,不仅是竖向设计本身的问题,也影响山地城市的面貌,相邻用地的建筑布置以及建筑艺术等。特别是山地城市竖向设计做多方案比较,充分和合理地利用自然地形,使竖向设计获得优美、安全的效果,满足建筑物布置要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建设费用等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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