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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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要点
由于输配系统各级管网的输气压力不同。其设施和防火安全的要求也不同,而且各自的功能也有所区别,故应按各自的特点进行布置。管道位置采用相对位置控制。
(一)高、中压管线的平面布置原则
城市高中压管线一般在《城市燃气利用初步设计》或《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中作出整体考虑,设计时应以当地相关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为依据。有未涉及处则可按下述原则进行布置,在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1、高压管道宜布置在城市边缘或市内有足够埋管安全距离的地带,并应连接成环网,以提高高压供气的可靠性。
2、中压管道应布置在城市用气区便于与低压环网连接的规划道路上,但应尽量避免沿车辆来往频繁或闹市区的主要交通干线敷设。
3、中压管网应布置成环。
4、高、中压管道的布置,应考虑对大型用户直接供气的可能性,并应使管道通过这些地区时尽量靠近这些用户;同时应考虑调压室的布点位置,尽量使管道靠近各调压室。
5、高、中压管道应尽量避免穿越铁路或河流等大型障碍物,以减少工程量和投资。
6、高、中压管道是城市输配系统的输气和配气主要干线,必须综合考虑近期建设与长期规划的关系,以延长已经敷设的管道的有效使用年限。
7、当高、中压管网初期建设的实际条件只允许布置成半环形或支状管时,应根据发展规划使之与规划环网有机联系,防止以后出现不合理的管网布局。
(二)高压管道设计需注意的事项:
1、城镇高压燃气管道地区等级的划分;
2、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2-4-2的规定: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 表2-4-3
燃气管道公称直径 和壁厚δ(mm) |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 ||
1.61 | 2.50 | 4.00 | |
A、所有管径δ<9.5 | 13.5 | 15.0 | 17.0 |
B、所有管径9.5≤δ<11.9 | 6.5 | 7.5 | 9.0 |
C、所有管径δ≥11.9 | 3.0 | 5.0 | 8.0 |
注:a. 如果对燃气管道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δ<9.5mm的燃气管道也可采用表中B行的水平净距。
b. 水平净距是指管道外壁到建筑物出地面处外墙面的距离。建筑物是指平常有人的建筑物。
c. 当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3、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城市四级地区;不宜从县城、卫星城、镇或居民居住区中间通过。
②高压燃气管道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品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当受条件限制管道必须在本款所列区域通过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③高压燃气管道宜采用埋地方式敷设。当个别地段需要采用架空敷设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④ 高压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
a. 在高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分段阀门的最大间距:以四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8km;以三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13 km;以二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24 km;以一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32 km。
b. 在高压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c. 燃气管道阀门的选用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应选择适用于燃气介质的阀。
d.在防火区内关键部位使用的阀门,应具有耐火性能。需要通过清管器或电子检管器的阀门,应选用全通径阀门。
(三)中压管道设计需注意的事项:
1、钢质燃气管道管顶覆土(有套管以套管顶计):车行道≥1m;非车行道≥0.8m;PE管因为地温对其影响非常大,而且我国南方有些地区地温比较高,所以应适当增加埋深,但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必须保证埋深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埋设在以后可能修路的土路上的燃气管道应按规划路面标高考虑或适当加大管道埋深。确定管道埋深时,设计人员应根据设计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和施工难易程度。
2、根据土壤性质、腐蚀性能确定管道的防腐材料和防腐等级。
目前国内钢质燃气管道外防腐层的种类有环氧煤沥青、冷缠防腐胶带、热缠防腐胶带、聚乙烯防腐层和环氧粉末喷涂等。设计可根据当地土壤腐蚀情况、管材材质选取、当地施工习惯等多方面因素选择合理的防腐材料。
防腐技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制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03、《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钢制管道聚乙烯粘胶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及《埋地钢制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47-96的规定。
防腐等级不低于加强级绝缘防腐。
3、新建的高压、次高压、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的中压管道和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低压管道必须采用防腐层辅以阴极保护的腐蚀控制系统。管道运行期间阴极保护不应间断。执行《埋地钢制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36-200、《埋地钢制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及《长输管道阴极保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4006-90的规定。
4、阀门的设置:
在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一般直管段上每隔2~3公里设置一个分段阀门,并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
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在支管段设置放散管。
阀门推荐选用球阀或燃气专用直埋闸阀。
5、套管的设置:
地下燃气管道从排水管沟、热力管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槽内穿过时,应将管道敷设在套管内,且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要求。
穿越铁路或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应加套管,穿越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管沟内。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于100mm以上。在重要地段套管端部要安装检漏管。
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6、施工及验收执行: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四)低压管网的平面布置原则
1、低压管道的输气压力低,沿程压力降的允许值也较低,故低压管网的成环边长一般宜控制在300-600米之间。
2、低压管道除以环状管网为主体布置外,也允许存在枝状管道。
3、给低压管网供气的相邻调压室之间的连通管道的管径,应大于相邻管网的低压管道管径。
4、对于城市的老区,低压管道宜沿大街小巷敷设;对于城市的新建区,低压管道宜敷设在街坊内,而只将主干管连接成环网。
5、低压管道可以沿街道的一侧敷设,也可以双侧敷设。
6、低压管道应按规划道路布线,并应与道路轴线或建筑物的前沿相平行,尽可能避免在高级路面的街道下敷设。
(五)中、低压庭院管网设计应注意的几点:
1、保证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给排水管、电力电缆等相邻管道的安全净距,如果间距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主要指:增加管壁厚度(聚乙烯管、球墨铸铁管和钢骨架聚乙烯管不采取此项措施)、提高防腐等级、减少接口数量、加强检验(100%无损探伤)等。
2、若在中压管线上接线,选择接点位置时,在考虑方便施工的同时,还应考虑使调压箱之前的中压管线尽量短。
3、管径的确定要合理,对以后工程的预留应统一规划,避免选择的管径过大。
4、钢制管道和聚乙烯管道均设警示带,聚乙烯管道还要设置示踪线。
5、管道埋深、管道防腐、施工与验收同中压管道要求。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表2-4-4
项目 |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 ||||||
低压 <0.01 | 中压 | 次高压 | |||||
B ≤0.2 | A ≤0.4 | B 0.8 | A 1.6 | ||||
建 筑 物 | 基础 | 0.7 | 1.0 | 1.5 | — | —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 | — | 5.0 | 13.5 | ||
给水管 | 0.5 | 0.5 | 0.5 | 1.0 | 1.5 | ||
污水、雨水排水管 | 1.0 | 1.2 | 1.2 | 1.5 | 2.0 | ||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 直埋 | 0.5 | 0.5 | 0.5 | 1.0 | 1.5 | |
在导管内 | 1.0 | 1.0 | 1.0 | 1.0 | 1.5 | ||
通信电缆 | 直埋 | 0.5 | 0.5 | 0.5 | 1.0 | 1.5 | |
在导管内 | 1.0 | 1.0 | 1.0 | 1.0 | 1.5 | ||
其他燃气管道 | ≤300mm | 0.4 | 0.4 | 0.4 | 0.4 | 0.4 | |
>300mm | 0.5 | 0.5 | 0.5 | 0.5 | 0.5 | ||
热力管 | 直埋 | 1.0 | 1.0 | 1.0 | 1.5 | 2.0 | |
在管沟内(至外壁) | 1.0 | 1.5 | 1.5 | 2.0 | 4.0 | ||
电杆塔基础 | ≤35kv | 1.0 | 1.0 | 1.0 | 1.0 | 1.0 | |
>35kv | 2.0 | 2.0 | 2.0 | 5.0 | 5.0 | ||
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 1.0 | 1.0 | 1.0 | 1.0 | 1.0 | ||
铁路路堤坡脚 | 5.0 | 5.0 | 5.0 | 5.0 | 5.0 | ||
有轨电车钢轨 | 2.0 | 2.0 | 2.0 | 2.0 | 2.0 | ||
街树(至树中心) | 0.75 | 0.75 | 0.75 | 1.2 | 1.2 | ||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 m)表2-4-5
项目 | 地下燃气管道(有套管以套管计) | |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 0.15 | |
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 0.15 | |
电缆 | 直埋 | 0.5 |
在导管内 | 0.15 | |
铁路(轨底) | 1.20 | |
有轨电车(轨底) | 1.00 |
注:表2-4-5和表2-4-6规定除地下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外,其他规定均适用。聚乙烯燃气管道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执行。
(六)设计室外架空燃气管道应注意的几点:
1、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次高压B、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的外墙敷设。
2、沿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中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不应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m。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不限。
3、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2-4-3的规定。架空燃气管道过铁路、道路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应考虑架空直管段过长时采取补偿措施(自然补偿和补偿器补偿,并尽可能选用前者)。
5、如燃气管道需要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应考虑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之间的间距。对特殊位置的架空管道(如空旷地带、高空放散管等)应考虑管道接地。
6、架空燃气管道的固定件间距应适当缩小。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 表2-4-6
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 最小垂直净距(m) | ||
燃气管道下 | 燃气管道上 | ||
铁路轨顶 | 6.0 | — | |
城市道路路面 | 5.5 | — | |
厂区道路路面 | 5.0 | — | |
人行道路路面 | 2.2 | — | |
架空电力线,电压 | 3kV以下 | — | 1.5 |
3~10kV | — | 3.0 | |
35~66kV | — | 4.0 | |
其它管道,管径 | ≤300mm | 同管道直径, 但不小于0.10 | 同左 |
>300mm | 0.30 | 0.30 |
(七)管道的纵断面布置原则
1)输送湿燃气的管道,不论是干管还是支管,其坡度一般不小于0.003。布线时,最好能使管道的坡度和地形相适应。凝水缸之间的间距一般不大于500m。在道路中间、交叉路口以及操作困难的地方,凝水缸应设置在附近合适的地点。输送干燃气的管道,没有坡度的要求。只有在特殊地段才考虑设置凝水缸。
2)燃气管道不得在地下穿过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不得平行敷设在有轨电车轨道之下,也不得与其它地下设施上下并置。
3)在一般情况下,燃气管道不得穿过其它管道本身,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穿过其它大断面管道(污水干管、雨水干管、热力管沟等)时,需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同时燃气管道必须安装在钢套管内。
4)燃气管道与其它各种构筑物以及管道相交时,应保持安全的垂直净距。在距相交构筑物或管道外壁2m以内的燃气管道上不应有接头、管件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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