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
本站 2021/12/1 14:14:39
泰安市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市县各普查相关部门立足于“防”,着眼于“治”,突出重点,坚持全面推进、协调推进、有序推进和统筹推进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自然风险隐患底数,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提供了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高位部署,全面推进。泰安市普查办全力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印发了普查《培训方案》,明确了各级普查培训内容安排,先后组织市县总体培训2次,县级普查办集体调研1次,全市普查工作量摸底2次。在此基础上,编发了市级普查宣传手册以及横幅、海报、明白纸模板,市县两级共制作发放宣传材料35000余份,并在泰安广播电视台播放普查公益广告,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浓厚氛围。
强化领导,协调推进。市级层面成立了分工副市长任组长,21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市普查领导小组。印发普查办职责、人员组成及工作规则,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络员制度、会议制度、保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功能区)也参照市级做法成立了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市普查办加强与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合作,组建了23人的专家技术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梳理编制了涉及全市11个部门,共23类共享数据清单,减少重复工,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完善机制,有序推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印发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第一版)》,明确了全市各级普查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技术路线,精准把握普查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技术路线和时间安排。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印发《普查工作推进方案》,对照任务清单,定期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推进。建立督导通报机制,不定期开展普查工作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目前,共开展市级督导工作4次,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议3次,市级普查工作调度会7次,印发《工作汇编》7期,《通报》6期。
戮力同心,统筹推进。市、县、乡、村以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分头分线全面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除住建系统外,泰安市已完成全部调查任务,涵盖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林火五大灾种及应急、交通系统承担的承灾体、减灾能力等调查任务。共完成地质灾害野外调查7656km2,查明隐患点133处;普查公路5300余公里,桥梁2083座,航道48.39公里,千吨级泊位12个,船闸1座;完成了全市633座水库、32个水闸的、64段堤防的调查,填报水旱灾害指标1530条;开展森林样地调查111处;调查气象灾害记录13660条,形成暴雨、大风等八类气象灾害合计64份危险性评估报告;提报应急系统调查数据19922条。
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摸清了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发生概率和危险程度,明确了重要基础设施的隐患情况,为进一步划定防治的重点区域,合理规划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项目,补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短板,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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