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的区别是什么?
本站 2024/6/29 10:55:51
项目建议书(又称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立项申请报告)是由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内外部条件,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项目提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它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做出初步决策。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可研打下基础。
可研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称,是在制订生产、基建、科研计划的前期,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论可行性研究报告流程证某个建设或改造工程、某种科学研究、某项商务活动切实可行而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主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专项债券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不同于常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可研报告的基本分析的基础上还要重点论述项目的公益性与收益性。
初步设计报告是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内容组成。是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设计,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由此可知,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
1、从时间上看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立项前的基础工作,是编制可研的基础和依据。可研是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审批合格后,即可编制可研。初步设计是依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来编制的。
2、从项目管理程序来看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属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初步设计属于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立项后的一项基础工作。
3、从具体内容和要求来看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是为项目立项做准备,重点论述的是项目的公益性和可行性,初步设计是为项目实施做准备,重点是把项目计划落实到具体实施建设中,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为了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各省市制定了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和初设的简化流程的不同的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规定,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编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总投资5000万及以上的项目,其中对国家和省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包括办公、司法、居住、教育、科研建筑的新建、迁建、原址重建、扩建和改建),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
湖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4类政府投资项目将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已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已列入国家或省政府批准的专项建设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且不需新增建设用地;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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