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及评估内容
本站 2024/8/22 9:07:27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
各地方党委、政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也当然是稳评的责任主体。按照稳评原则主要为: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制定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部门。 地方党委、政府作为决策的或者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和政府指定的部门承担评估责任。 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承担评估责任,不重复评估。 评估主体可以自行开展评估,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参与开展评估工作,但评估主体在此过程中不发生转移。 评估主体在保障第三方独立地位的同时,应做好环节配合、政策调整、 化解措施落实等工作。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稳评的主要内容是对四性的评估,即: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合法性评估主要指评估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合理性评估主要指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会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合理公平及时。 可行性评估主要指评估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相关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和严密性。 可控性评估主要指评估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有无制定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充分预见和有效规避、防范、控制重大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真正实现不稳定问题的源头管控和治理,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从当前中国社会的总体形势看,整体平稳的同时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果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和处理,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失控从而形成社会危机。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批、改革的牵头、工作的实施等有关部门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为评估工作的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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