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临海率先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分类审查
本站 2020/4/16 9:34:38
记者日前从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在台州率先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自审备案制”“后审备案制”试点工作。
据了解,按照以往,临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都须“事前审查”,即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此次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后,进一步优化了审查方式,分类实施施工图“事前审查”“自审备案制”“后审备案制”等三种审查方式。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孙胜敏介绍,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程度,我市对不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规模不大、风险较低的小型项目实施施工图“自审备案制”和“后审备案制”。其中,对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丁、戊类工业厂房和仓库,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管道工程,实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在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自审承诺书”,并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该局行政审批科直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工业建筑项目(属于施工图“自审备案制”的除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及以下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管道工程,实行施工图“后审备案制”,同样,在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后审承诺书”,并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该局行政审批科也直接核发施工许可证。
孙胜敏说,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自我审查和质量控制,逐步缩小了施工图事前审查的项目范围,有效压缩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该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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