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整合与利用
本站 2020/8/22 10:38:36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各地开始进行登记机构、电子登记簿、档案资料等的整合。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数据资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重要基础,是建立不动产电子登记簿的基础数据,也是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内容
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资料,是指在不动产测绘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信息、图件、成果表、质量检查与验收报告、技术设计与总结以及其他材料等。
不动产测绘成果从测绘分类上主要包括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籍测绘三大类。地籍测绘成果主要包括地籍测绘成果表文件、成果图文件、SHP数据文件、现场采集数据及软件处理过程数据、图形编绘采用的原始数据等;房产测绘成果主要包括测算依据的图文审批材料、房屋面积测算技术报告、房产平面图集、成果验收书、备案审批材料等;海籍测绘成果主要是指在海籍测绘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表文件、成果图、技术设计与技术总结、图形编绘采用的原始数据等。二、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归档范围
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重要的基础数据,在不动产登记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不动产测绘的成果测算要严格依据《地籍测绘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与总结、控制点的布设、数据的采集、成果的计算以及验收等。这些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材料都属于不动产测绘成果档案的归档范围。这些资料的完整归档,对于数据的溯及与跟踪、责任的划分以及开发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不动产测绘成果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以新建商品房房产测绘成果归档内容为例)。
1.申请方资料
甲方资料主要是测算依据材料,即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图文审批材料,主要包括建设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名批复、公安座落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核实合格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建筑变更设计图、经规划批准的竣工建筑平面图以及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书等。
2.测绘单位资料
乙方材料主要是指接受委托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算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测绘委托书或测绘合同、测绘单位仪器检定证书、测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测绘项目设计书、测绘项目技术总结、房屋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书、测绘技术总结、房屋外业技术测量草图、测绘生产的控制点等基础资料、测绘成果检查报告、共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说明书、分摊彩图以及分摊协议等。
3.备案审批材料
备案审批材料主要指房屋登记主管部门根据开发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备案过程中生成的材料,主要包括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审批表、现场复核记录、备案核准通知书等。
上述提到的材料应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数据以供保存和档案利用,同时房屋面积计算成果和相应的图形成果应符合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
地籍测绘与海籍测绘成果的归档内容总体类似房产测绘成果归档内容。三、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据整合
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据整合主要是将地籍测绘成果数据与房产测绘成果数据通过一定的规则建立对应关系,进而实现以图管档、以图查档、房地一体、图档合一的一体化管理。考虑到海籍测绘成果的相对独立性和局部性,对其数据整合,本文暂不讨论。
不动产测绘成果中的地籍测绘成果,目前主要采用地理坐标作为基础编码,并与土地权属登记建立了相应的关联,多数地区也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整合以及未来的不动产登记提供了统一的基础。而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却没有较为统一的模式,这就对房地数据的整合产生了不利影响。目前,房产测绘成果主要采用年份加流水号的管理模式,或以房地号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并与房屋产权产籍系统建立了相应的对应关系。在房屋产权产籍系统中,房屋编码又有4种编码方式,分别是坐标法、分幅法、分宗法和竣工时间法。在与地籍测绘成果进行整合的过程中,坐标法最为简便,其余3种还需采用更进一步的处理。
1.分幅法
可以通过反算分幅图的西南角坐标,从而与分幅范围的地籍测绘成果建立相应的关联关系,即首先通过对主要建筑物采用图形匹配算法进行初次匹配,然后再通过幢号、地名等进行二次匹配和一定的人机交互,建立建筑物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而完成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据整合。
2.分宗法
可以根据其房产分区的位置进行首次的地理坐标反算,进行初步定位,然后根据主要建筑物采用图形匹配算法进行二次匹配,最后再根据地名、路名等进行三次匹配并进行一定的人机交互,从而完成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据整合。
3.竣工时间法
首先通过对具有显著特征或者重要的建筑物进行现场定位,确定坐标,然后类似分宗法进行处理,从而完成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据整合。
房地测绘成果数据的整合,需要具有强大的空间处理和图形处理系统的支持。目前,GIS系统是基于空间地理位置且具有强大空间处理和图形处理的综合性信息系统,开发基于GIS的不动产测绘成果整合与管理系统将对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整合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更进一步,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整合也将为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整合提供统一的空间位置基础,因此将这种基于地理空间位置的不动产测绘成果整合管理系统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管理信息系统中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四、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字化管理
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不动产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对外利用的深度、广度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不断深入而更加频繁,这对档案的管理与保护、服务与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极大地提高了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开展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数字化扫描与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不少房地产档案馆与地籍测绘成果都已经进行了数字化扫描工作或具有数字化成果,将数字化的各类成果进行整合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重点工作。不动产档案数据的整合,将依赖于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整合。在基于不动产测绘成果整合的基础上,不动产档案的整合将十分便利迅速,其整合方式势必以地理空间位置为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电子数据的整理与归档,进而建立和实现以图管档、以图查档、房地一体、图档合一的不动产档案管理体系。五、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服务利用
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成功整合,为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服务利用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方式。不动产测绘成果主要服务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权属登记、查询、复制、权证附图;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查询、复制;国家有关机构的查询与复制以及信息公开、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等。通过成果数据的整合,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服务利用必将迎来新的发展。
鉴于不动产测绘成果的重要性,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房地档案部门的整合与统一,或者成立专门的不动产档案管理机构,以加快不动产测绘成果以及相关档案的整合,从而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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