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7736920826

城乡规划

城市防灾工程规划的工作程序

本站     2016/8/12 16:07:44    

城市防灾工程规划工作程序为,确定城市防灾标准与规划目标一城市防灾工程设施(消防、防洪、人防、抗震、生命线系统)规划一分区防灾工程设施规划一详细规划范围内防灾工程设施规划。

(1)确定城市防灾标准与规划目标

首先综合进行城市现状防灾设施以及城市气象、水文与工程地质、自然环境条件分析研究;然后根据国家、区域防灾规划、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灾害损失分析和城市发展总目标,确定城市防灾标准与规划目标。

(2)城市防灾工程设施规划

1)城市消防工程规划:根据城市防灾(消防)标准与规划目标、城市总体布局,结合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进行城市消防工程规划,并及时反馈城市规划部门,共同确定消防站等设施的用地布局。

2)城市防洪工程规划:根据城市防灾(防洪)标准、规划目标及城市总体布局,结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进行城市防洪(潮、汛)等规划,并需与城市规划、水利等部门共同确定防洪堤、防洪闸等各类设施布局。

3)城市人防工程规划:根据城市防灾(防空袭)标准、规划目标及城市规划总体布局,结合城市公共设施系统规划,进行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并需与城市规划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重大防空设施布局。

4)城市抗震设施规划:根据城市防灾(抗震)标准与规划目标、城市规划总体布局,结合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进行城市抗震工程设施、避震场所及疏散通道规划。

5)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根据城市防灾标准与规划目标,结合城市规划总体布局、道路交通、供电、电信、给水、排水等工程规划,进行城市防灾、救灾的道路、供电、通信、给水、救护等生命线系统设施规划。此项工作必须与城市总体布局和各专业工程规划部门相互反馈,共同确定规划布局。

(3)分区防灾工程设施规划

根据城市防灾工程规划、防灾标准,结合分区规划布局、分区内各专业工程规划,进行分区防灾工程规划,并反馈至分区规划和各项工程系统规划部门,以便综合协调。

(4)详细规划范围内防灾工程设施规划

根据分区防灾工程设施规划、防灾标准、详细规划布局及该范围内各工程系统规划,进行该范围防灾工程设施规划,也需与该范围内各项规划部门反馈协调。

中铁城际规划建有限公司业务:物流园规划市政设计城乡规划管线探测沉降监测测绘测量园林工程设计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